中華民國 九十七年國家B級排球裁判講習會 實施計畫一、主 旨:為提昇國內裁判水準並提高裁判素質及鑽研裁判實務,統一裁判執法尺度以促進排球運動水準之普及化為目的。
二、依 據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C.B.A級裁判、教練證照制度辦法辦理。
三、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 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
四、主辦單位:新竹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
五、承辦單位:新竹市體育會排球委員會
六、協辦單位:新竹教育大學
七、講習日期:九十七年十月十日至十月十二日(星期五至星期日)
八、講習地點:新竹教育大學講堂丙 (新竹市南大路521號)
九、參加資格:1. 曾擔任三級青少年、青年、國家代表隊教練、助理教練、訓練員或曾當選為青年、國家代表隊隊員,且取得證明文件者。
2. 取得本會C級裁判資格兩年以上者。
3. 兩年間之服勤執法證明累計達第一裁判十五場、第二裁判十場以上,並經各縣市排委會核發證明者。
4. 取得上列1~3項其中一項者請檢附C級裁判證影印本乙份連同報名表寄送中華民國排球協會。
十、發證方式:凡學、術科測驗均達80分且經檢測合格之學員,本會將予以列冊函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並由本會核發B級裁判證。
十一、報名手續:1. 日期:自即日起至九十七年十月三日(星期五)止,以郵戳為憑,逾
期不予受理。
2. 地址: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8樓 中華民國排球協會 收
〈TEL:(02) 8771-1438、2778-6222〉
3. 請以正楷詳填報名表,另繳交1吋脫帽相片3張。
4. 報名費:新台幣2,000元整,以匯票或現金連同報名表以掛號方式逕寄本會,未繳報名費者不予受理,為作業方便,謝絕現場報名。
5. 報名時請附回郵信封乙只以便寄發成績單。
※註:如使用匯票者,抬頭請註明:中華民國排球協會
十二、講 師:1. 聘請本會規則暨裁判技術委員會委員擔任。
2. 聘請學有專精之學者專家擔任。
十三、參加講習學員之交通自理,本會供應午餐,並提供紀念品、規則、講義以及文具等。
十四、報 到:凡經報名不另發函通知,當天上午8:00~8:30請自行前往講習地點報到。
十五、講習內容:規則問題之探討、臨場執法尺度、手勢之統一示範與分析,國際趨勢與執法新知。包括:1.最新國際規則 2.最新規則詮釋及法則 3.各式判例解析等
十六、附 則:1. 參加學員一律備妥制式裁判服、胸章、哨笛。
2. 敬請踴躍提供疑難問題(附於報名表內),使講習會更臻充實。
十七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修正公佈之。
報名表及相關資訊: